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投标 10.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0.1.1 各标段响应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正本1份,副本2份(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0.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0.2.1 供应商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将密封及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送达桂中中心418室。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登记工作,并填写《自行采购提交响应文件登记表》。 10.2.2采购管理部门收集和登记供应商响应文件后,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进行评审的,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评审小组负责封存评审材料,并由国资科填写《自行采购评审时间调整审批表》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除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供应商少于 3 个的,响应文件当场退还给供应商。 10.2.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流程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邀请询价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响应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供应商默认开标结果。 11.2 开标程序 11.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请监督人公布响应文件的密封与完整等情况;; (5)开启供应商响应文件前在开标现场由供应商代表或监标人当众随机抽取K值; (6)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填写《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记录表》;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11.2.3在响应文件开标过程中,若采购人宣读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符,供应商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采购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供应商已确认采购人宣读的内容。 11.3 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十二、评标流程 12.1 评审小组 12.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据内控制度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12.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2.3 评标 12.3.1 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评审小组按照“邀请询价公告”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2.3.2若采购人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报价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响应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如果供应商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向采购人提出,经采购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12.3.3 除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不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报价外,评审小组按照“邀请询价公告”规定的评标办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由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宣布; 12.3.4评标完成后,评审小组现场填写《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确认表》,对评审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填写《成交供应商推荐意见表》。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人。 说明:整个评标过程各供应商离开现场前需告知采购人,否则造成供应商权益受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定标 自行采购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评审小组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确定采购供应商,并现场填制《成交供应商确认签认表》。 十四、采购结果公示 14.1采购科室将采购结果在桂中公路发展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4.2公示期满,公告无异议,采购科室负责向成交供应商以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成交通知书。 十五、重新组织询价的情形 15.1符合实质响应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 家,应重新组织询价发布询价公告。 15.2重新组织询价采购后,符合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仅有2家的,按最低报价或合理低价报价推荐为候选供应商;重新组织询价采购后,符合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仅有1家的,可直接推荐为候选供应商。 十六、违约责任 桂中中心自行采购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成交项目,否则,将不得再参与桂中中心本年度内的所有自行采购项目。 十七、评审方法和标准 按照合理低价评标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资格审查 1、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评审小组即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审查,对有效报价文件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自行采购询价邀请公告文件中第二条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及资格评审标准”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不符合本自行采购询价邀请公告文件中第二条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不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审因素与标准 |